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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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
——文成县政协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实践探索


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具有功能上的一致性、职能上的同向性。近年来,文成县政协会同文成县检察院,积极构建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模式,推动两大监督贯通协同,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人民政协和检察机关都肩负着解决社会治理难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任务,在履行监督职责的主体、定位和效果上集成优势明显:在参与主体上,政协民主监督的主体更具有代表性,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客观性。在性质定位上,政协民主监督属于政治监督,是一种协商式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具有国家强制性的行为。在监督效果上,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根据宪法法律规定所进行的,是一项法定权力,其效果较民主监督更加直接有效。


因此,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推动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通协同,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构建公共利益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文成县探索建立协同监督机制具体做法如下:


构筑协同监督体系。双方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的意见》和《关于打造协同监督品牌“公益保护政情民意中间站”的实施意见》。建立定期会商、问题线索共享及双向转化、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参与政协协商监督、监督落实情况双向反馈等六大机制,打造具有文成标识度的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协同监督品牌。


配强协同监督力量。县政协办与县检察院办作为联络机构协同推进公益保护监督。政协调研邀请检察院提供法律支持;检察院聘任23名政协委员担任助理、志愿者和观察员,参与检察建议等环节,增强监督合力。


创新协同监督方式。一是联合选题,由县政协与检察院共同确定监督议题;二是优化流程,将政协视察与检察调查、政协协商与检察听证、提案督办与检察监督有机结合;三是双向转化,政协提案转化为公益诉讼线索,检察建议转化为政协提案,实现信息共享与监督联动。


落实监督成果转化。通过联合调研、会商等方式形成“监督报告+检察建议”双成果。其中小区消防隐患报告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针对古建筑保护,检察院立案后推动3个部门完成14处历史建筑的消防安全整改,成效显著。


探索协同监督机制的实践有效凝聚社会共识、提高监督效能,充分展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由此可以得到以下三点启示:


一是发挥优势创新机制。政协民主监督作为社会主义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发挥人才荟萃、位置超脱等独特优势,与检察机关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双方立足专业特长,建立意见建议交流反馈、研究会商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如文成县政协与检察院合作中,政协委员凭借开阔视野提出建设性意见,检察机关强化责任落实,协同监督成效显著,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是突出问题实效导向。坚持问题导向是提升监督实效的关键。文成县在实践中紧盯问题线索,2023年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30余条,实现22件委员提案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5件检察建议转化为政协提案。通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闭环机制,切实推动党委政府改进工作。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保障。文成县建立“六大机制”,打造“公益保护政情民意中间站”协同监督品牌,推动监督工作制度化。通过定期会商、联动调研等机制,聚焦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问题开展监督。这一制度设计既保障了各党派团体充分发表意见,又实现了监督工作与党政中心工作的有效衔接,使民主监督更加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