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老介绍我加入民进
记得是20世纪80年代初,拨乱反正后不久,社会上出现一股向上的朝气。年轻人在急着找书读。我当时已调去劳动局技校任教,业余在一些补习学校(夜校)兼课,其中就有一所温州民革主办的求知学校。校长叶云帆先生是我的英文老师,是他把我拉去当左右手的。他的命令我必须服从,所以我在他的学校里扮演着清道夫的角色。哪个班老师请假了,就让我顶上去。求知学校办在仓后的工商联内,规模还算可以。民革机关也在那儿,他们的主委王思本先生我认识,而且关系不一般,是他自己说的:我是您爸的同事,您妈的同学,又是你们家的邻居……有一天我去上课,跟王先生不期而遇,他把我叫住了,正儿八经地说,要我参加民革。
“我爸被国民党害苦了。你还要我参加国民党?”我脱口而出。“这个国民党跟那个不一样。”“你是过来人,党派来党派去,有意思吗?”王老苦笑了一下,就没有作声了。从此后,他再也没有跟我提起民革的事。可是不久,大概是1983年初,马(骅)老把我找去,要我参加民进。在我的心目中,马老跟叶老一样,一位是恩师,一位是谊父,我是都不可以违拗的。“我现在是民进的头儿,我觉得你参加合适。”“可是我一点兴趣都没有。”“你可以不参加活动。”“那好吧。”就这样,很干脆,我唯命是从。后来,我记得他让我填了入会申请表;又后来,我记得他要我参加温州民进成立大会;又后来,就没有了。
就这样相安无事,过去了十多年,民进的事我一概不知,也不感兴趣。
直到1996年末,那时候我已发明了沈码,我获了一项大奖,我被浙大聘为兼职教授,我被评为市拔尖人才……
“你现在是功成名就,该抽点精力给民进干点事了。”他当时没有跟我说他要退下来。“你看着办吧。我愿意为民进干点事。”我也觉得对民进有所亏欠。不久,他通知我参加民进的换届大会,记得在雪山饭店。他说准备安排我当常委,具体工作以后再安排。当时我还要出差一趟,我答应一定赶回来。那天早晨我赶去会场,没几个人认识,只见到几张老面孔,如金江、唐湜、蔡心谷、叶坪等。我刚一坐下来,马老就过来悄悄跟我说:“这次先当委员,以后再补。”
投票选举,被列为候选人,把我介绍得天花乱坠,我第一次“如愿”当上了市委委员,具体分配工作时,让我当文教体卫委员会副主任,协助沈洪保工作,这时候我才认识沈老师。
几年下来,我逐渐知道了民主党派是怎么回事。不过我这个人个性使然,要么不干,要干就要好好干。1996年11月30日,我给谢惊春主委写了封短信,信中是这么说的:“祝贺您当选民进主委!我虽是民进老会员了,但很少参加有关活动,这次马老嘱我为民进出点力,大家也信任我,今后我义不容辞应该为民进干些本分的工作。虽然我们只见过一面,但我将会全力支持您的工作,在您的领导下尽我一份绵薄之力。”这就是我当时的态度。
在民进的五年,我是尽职尽责的,后来又被民进推荐,当上了市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当上了市政协委员,上上下下,口碑还是不错的。
有一次遇见统战部党派处的郑年友,我问他:“听说当年推荐我当常委,是你们不批?”他吞吞吐吐,好像两个原因都有,一是出身不好,二是年龄偏大,反正不大放心呗。这样也好,少一个职务,少一份担当。
《新市府选址应该慎重》——获得了跟当时的市委书记蒋巨峰对话的机会。
《要尽快把泰顺廊桥申遗提到议事日程中来》——是我首先代表党派提出廊桥申遗的建议,领导要我作大会发言,后来被列为优秀发言、重点提案,虽然至今申遗尚未成功,但已取得了各界共识。
《梧埏应该恢复原名梧田》——这一建议,得到了省民政厅的采纳,直接由省厅发文实施了。
《建议在郭公山顶建一座郭璞塑像》——这一建议也被政府采纳,直接拨专款修复了。
《建议尽快将籀园修复开放》——政府也拨款修复了籀园,只是她的归属问题,还成悬案。
《建议在江心修复卓忠毅公祠》——当年虽没有被采纳,但经过了近二十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前仆后继”,由我撰写的《卓公亭重建碑记》,终于在江心西山脚下跟游人见面了。
《不宜在东瓯大桥建下岛匝道、建议在江心引桥与孤屿之间建一条隔离带》——三桥的匝道建成多年了,现在下岛的汽车还是稀稀落落的。只不过经过时间的考验,证明我的建议和呼吁还是正确的。
我当了两届鹿城区政协委员,又当了两届温州市政协委员。感谢蒋云峰主席给了我一个令人欣慰的评价:“沈先生是温州市七届、八届政协委员,他不辱使命,积极履行职责,是一名称职的政协委员。”
在第七届、第八届九年时间里,我总共撰写了156份提案,平均一年撰写17份。据不完全统计,其中5份被评为优秀提案(或优秀大会发言),6份被评为重点提案。2份被政府采纳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政府拨专款为居民做门牌》《温州老年人乘坐公交待遇不公,建议市政府尽快予以解决》)。在所有提案中,成功率有八成以上。
之所以能取得点滴成绩,我认为首先要摆正位置。在跟市政府有关官员对话过程中,自己应该有一个恰当的定位。首先,我们不是执政者,充其量只不过是一个参政议政者,是政府的“幕僚”;第二,作为政府主管的官员,他们应该比我们懂得多,内情了解得多,有关政策法规也掌握得好,我们必须虚心向他们学习。的确,在这九年里,通过提案,通过对话,通过沟通,我学到了很多很多东西。
其次,作为政协委员,要牢牢把握“亲民协政”的工作定位,充当政情下达、民意上传的中介和桥梁。我认为我们的使命是传达老百姓的呼声,为老百姓仗义执言,所以应该敢于直言,不患得患失。对政府表示赞同的意见当然好说,但是跟政府相左的一些意见也应该表达出来。只要我们是出于善意的、发自真心的,也就问心无愧、无所畏惧了。如果我们的意见能引起老百姓的共鸣,那就是最大的成功。
第三,每当撰写提案时,我都是尽最大的努力去做好调研和准备。譬如我曾经写过关于禁毒的提案,在这之前,我曾经参加市政协的专题调研组,深入到毒品重灾区作长达半个月的深入细致的调查,应该说对这一话题我是有发言权的。又譬如关于生态园的保护,事前我多次到现场看过,而且跟有关官员多次交换过意见,所以写提案时能说得“头头是道”。
第四,每一份提案都应该尽可能做到五有,即有说明,有分析,有依据,有建议,有分寸。为此,要尽可能选择跟自己职业或专业比较对口的课题,以免说外行话,以免乱弹琴。我的八成以上的提案跟文化、教育、市政、规划等部门结合比较密切,因为我的职业是教师,我关注温州的历史地域文化,我关注民生疾苦,我更希望自己的家乡能建成一个美丽、宜居的山水城市。
2003年5月13日,《温州日报》上有一块“豆腐干”:“钦佩,提案大王心系民生”。
我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说,政府重视政协委员的提案,如《对整旧如新的池上楼应再行整治》《江心孤屿的人文景观要严加保护》的一些建议已被采纳,其内容还被市政府列入了今年为民办实事的十大项目之中,为此感到欣慰。
我还着重向记者畅谈了关于《做好失地农民安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提案。当前,部分农民失地失业,已成了一个新的特殊社会群体,这一问题已日益凸现,政府应引起重视,统筹兼顾,综合考虑。国家要切实维护失地农民获得正当补偿的合法权益,政府应积极实施失地农民的保护性就业政策,在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同时,为失地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为百姓说话,我没有太多顾忌,也没有什么患得患失。我现在退休在家,凭我的年龄、资格,为百姓说话正当时候。
“你是一位学者型的政协委员。怎么会想到去提关于户籍制度改革、民工子女入学、网吧管理等等提案?”记者问我。
“我本来就生活在社会最底层,所以最能体会弱势群体的疾苦。比如今年我写了一个关于《建议市政协加强对城管执法部门的监督》的提案。我们在媒体上经常看到,说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得不到社会的支持和理解,但另一方面,则是综合执法的简单、粗暴,造成了相当恶劣的社会影响。为写这个提案,我查阅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内容。实践证明,将行政执法权力集中行使是必要的,但是,权力的过度集中和扩张,必须要有相应的监督机制跟上,否则执法中的违法现象就难以避免。为此,我建议市政协能主动介入,挑选部分委员到综合执法局担任不挂名的监督员,不定期地进行监督。这对纠正不良风气、改变执法形象,也许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你这样做,不需要花费许多时间用在调查研究上?”记者问。
“这是靠日积月累。提案是为了帮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作,所以观点不能太偏激,绝对要善意;要有针对性,不能发牢骚。事实上有关部门都是非常需要听听建议、甚至批评的,所以对我们的提案往往都是很欢迎的。”
市政协机关的同志告诉记者说:“沈老的提案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是很出色的,去年又有一篇关于《建议加快改革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的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
“我撰写提案的时候,包括选题、论证、建议,只有一个想法,希望尽一位政协委员的职责,为政府建言献策,为老百姓和政府的对话扮演一个中介的角色。我从来没有考虑到是否会被评为重点提案或优秀提案,因为一个提案能真正被政府采纳,发挥一定的效果,往往都需要一两年或更长时间的反复论证、磋商和推敲……”
这时候,也传来了一则花边新闻,说是一位官员说的:“市政府如果都采纳沈委员的提案,恐怕早就要关门倒闭了。”
2005年1月25日,《温州日报》记者郑海华发表了一篇报道《讲述两会的故事》,她说:件件提案,字字民声。虽然并不是每一次的“声音”都能得到满意的“回音”,但只要经委员不懈努力多次呼吁,只要是站在人民的立场,是真正为老百姓说话的合理建议,十之八九必定会被采纳。她举了个例子:大学生监督英文招牌。她说:本报曾于2001年12月发表一篇记者杂谈《街头英文惊煞老外》,谈及初来乍到的老外被满街的“温式英文”搞得满头雾水,哭笑不得。现在可不同了,如果你的小店招牌还有这样的“错误”可要注意了,由市文明办牵头,招募了100名大学生义务监督员,对街头、公共场所的英文标识随时进行监督,一旦有错,工商、行政执法有权进行处理。
这样的结果来之不易。为此我就先后写了四个提案。
1999年,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由民进沈克成、沈洪保、张维藩联名交上一份提案《标语、广告、商号的英译一定要准确规范》。2000年市工商局答复说:“鉴于英译标语、广告、商号专业性强,我们对此问题管理不够深入,今后我们在审批、登记广告及外文广告、标语、商号时,要求广告发布者提供已登记的翻译机构正式翻译件后,予以审批登记,严把广告准入关,同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以改变我市外文翻译混乱现象,提高我市城市文明程度。”仅仅是说说而已。
第二年,我又在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提了《以贯彻实施语言文字法为契机,尽快使社会用字管理规范化》的提案。2001年市工商局答复说:“我们深深感到您对广告监管与翻译工作的重视与责任感。我们工商部门为综合的行政执法,加强管理、严格执法,责无旁贷。但是翻译工作是专业性很强的行业,需相关专业部门牵头,共同管理,规范翻译行业,促进我市整体形象的提高。”还只是磨嘴皮的功夫。
第三年,我又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上提了《市工商局应该尽快把广告用语管起来》的提案。2002年,市工商局的答复是:“关于规范中外文使用问题,市府办已于2002年3月13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务必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并要在近期内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全面核实和清理。”
但收效甚微,我不死心,又于2003年在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写了《建议管好街头的英文标识和广告翻译》的提案,希望“本届政府能尽快出台有关规范中外文使用的专项管理办法,并付诸实施”。并要求“本提案建议请市综治委或文明办答复”。
但结果,2003年仍然是工商局给我答复:“今后,我们工商部门将以积极的姿态履行自己的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此项工作。”
我对答复的反馈意见是:“既然这不是你们的管辖范围,为何不把此提案转交市经贸委办理?”
这时候,温州市外文学会也于2002年2月18日致函市工商局:“本会会员沈克成同志是语言文字学和计算机方面的专家,又精通外语,他全心全意为推动社会外语教育而奋斗,与我市外语界许多老教授老学者一样,对社会上一些劣质翻译材料和招牌、广告感到忧虑。他以发自内心的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同时也受本会和广大外文工作者的委托,连续多次在市政协全会上提案。本会对沈克成同志的提案非常赞赏并支持,认为他提出的三条建议很好,对整治外文翻译的混乱现象有很好的参考价值,有些建议的内容甚至可以直接采用。因此,我们恳切希望贵局对沈克成同志的提案和建议能进一步研究,形成切实解决问题的方案。只要贵局需要,本会一定大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