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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工作委员会—— 以制度建设提升工作效能
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紧紧围绕“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加强委员履职管理,搞好委员联络服务”的职能,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关键点,以认真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扎实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制度,注重提高委员履职意识

  

   制度建设是委员履职规范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委员履职尽责的有效手段。几年来,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通过建章立制,出台了10项规章制度,有效增强了委员履职的主体意识和自律意识。

  

   1.发挥制度的引领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温州市委员会关于委员履职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了委员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具体地提出了委员履职的“四个一”要求,即要求委员每年都要参加一次全会、撰写一件提案,参加一次集体活动,反映一篇社情民意。为加强政协领导与常委、常委与委员、委员与群众的经常性联系,出台了《政协温州市委员会领导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制度》及联系名单一览表、《政协温州市委员会委员联系群众若干规定》等制度,对委员联系的对象、联系的内容、联系的方法都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些制度的实施,有效地调动了委员参政议政的主动性。

  

   2.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针对委员退出难把握、难处理的问题,我们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等部门,先后赴宁波、台州、金华、丽水等地调研,组织政协委员进行多次座谈讨论,在广泛学习借鉴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15年9月以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统战部三家联合,颁发了《温州市政协委员退出机制暂行规定》,明确了委员辞职、免职、撤销的适用情形和程序。从去年开始,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加强了委员履职情况的考察,对2名不宜继续担任政协委员的分别作出免去委员职务和撤销委员资格的处理。

  

   3.发挥制度的激励和管理作用。为了鼓励先进,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在十届一次全体会议后,出台了《政协温州市委员会先进界别活动组、先进委员联络组和优秀委员评选办法》,采取委员自我总结、界别活动小组推荐、评审组审议、主席会议审定等程序,评选出先进集体和优秀市政协委员,增强了委员履职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激励委员更好地履行职责。

  

   今年,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又制订了《温州市第十届政协委员履职鉴定表》,由每位委员自我总结,各界别活动组、委员联络组、专委会、委员工委都签署鉴定意见,作为届末评价委员的依据。同时又完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协委员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为委员换届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二、精心组织活动,拓展委员履职空间
  

   参加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是委员履职的重要方式。为此,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委员参政议政搭建平台。

  

   1.组织界别活动组活动。为加强界别工作,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出台了《政协温州市委员会关于重视和发挥界别作用的意见》《政协温州市委员会关于开展界别活动组活动的实施办法》《关于界别活动组联络员工作若干规定》,对界别活动组的活动内容和形式、领导和分工、服务和保障等有关工作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建立了各专委会与界别活动组联系制度,把专委会的履职与界别活动组有机结合起来,使专委会成为界别活动组的重要依托。据统计,各界别活动组每年都开展了2次以上的活动,多的达到了7次。

  

   2.组织委员活动日活动。委员活动日活动是每年政协全会之后,市政协组织规模最大的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要有: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作工作通报,介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市政协领导约谈委员,组织视察重点工程等活动,通过丰富的活动,委员们了解了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又交流了思想和工作。

  

   3.组织委员参加参政议政活动。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选派政协委员参加参政议政活动。如:组织政协委员参加市委、市政府开展的“电视问政”、重点工作督查、万人评议机关、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年度述政考核、“温商回归再发力”大讨论、《新政聚焦》回头看、“五水共治”及参加各项“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活动,五年来共选派市政协委员710余人次,有力地支持了市委、市政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