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野
字号
“刚柔并济”打好监督组合拳 激发民主监督与专责监督贯通协同的新势
温州市洞头区政协


近年来,洞头区政协着力打造协商式民主监督“升级版”,积极探索政协民主监督与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贯通协同新路径,创新协作互商、优势互补、信息互通、问题互移、成果互享“五互”协同履职机制,协同解决社会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协商式“柔监督”发挥看得见的“硬作用”,更好推动协同监督优势转化为综合治理效能。相关做法被中国新闻网、团结网、联谊报等媒体报道。


一、制度设计发力,激活民主监督与专责监督贯通协同链式效应

一是高位统筹,谋划“一盘棋”。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创新履职实践第一原则,积极争取党委重视和支持,主动将民主监督与专责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方案向区委请示报告,监督议题及时报送党政主要领导审阅,推动协同监督纳入全区整体工作大局,融入党委大监督体系,形成“党政出题交题、政协领题破题”的工作格局。



二是高标推进,做实“一条链”。区政协党组与纪委监委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出台《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协同履职的实施意见》,项目化实施、清单式推进,形成“一套方案定任务、两张清单抓落实、闭环流程管全局”的协作履职链,推动两种监督贯通协同更加规范有序。


三是高频联动,拧成“一股绳”。注重政协的“柔性”与纪委监委的“刚性”衔接融合,开展“看见·协同监督在基层”活动,定期召开履职研判会、座谈会、通报会等,协同解决基层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努力找准党政中心“同频”点、群众诉求“共振”点,不断增强协同监督实绩实效。

二、紧盯关键用力,触发民主监督与专责监督贯通协同靶向效应

一是选准角度,让监督“有方”。紧扣区委“三变”战略和“海上花园强城行动”目标任务,聚焦党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群众关心关注的热难点问题,结合政协提案、纪委监督工作重点,每年商定有共性可联动的监督议题6个,分类制定协同监督实施方案。两年来,双方商定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服务为民、推进乡村振兴、整治人居环境等方面12个“小切口”靶向监督。



二是把握尺度,让监督“有序”。优化协同监督小组设置,明确政协、纪委领导联系指导制度,把好监督“分寸”,做到“到位”而不“越位”。完善知情明政、协调配合、情况反馈等制度,做好协同监督力量整合、形式融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点面结合、左右联动、统筹兼顾,探索明查与暗访、常规督与“回头看”、阶段性与全过程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多元化监督,确保不走过场、不做虚功。


三是拓展广度,让监督“有为”。延伸贯通协作链条,将政协“民生议事堂”、委员工作室、社情民意联系点等平台与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融合互通,推动监督工作互助、力量互赋。重点遴选经济、社科、卫生、教育、农业等界别的40名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派驻重点项目开展监督工作,以“小分队”挖掘“真情况”,促进和推动部门改进工作。

三、融通机制蓄力,释放民主监督与专责监督贯通协同叠加效应

一是以协作互商机制共为。健全协同监督联席会商机制,每月召开联席会议商定监督计划。探索构建“联合调研征题、集中会商选题、协商建言破题、协同监督解题、考核评价结题”的链式监督闭环,嵌入请你来协商、民生议事堂、提案督办、行风评议等平台载体,互邀人员参加协同履职活动。


二是以优势互补机制共促。建立同向发力、同步聚合、同频推进“三同工作法”,依托政协的柔性,发挥民主监督联系广泛的优势,对专责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先期进行调研、协商,做到“解剖麻雀”,深挖根源,为后期督办获取第一手资料;借助纪委监委的刚性,对政协重点提案办理、重要建议落实等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协手并监”释放更大效能。


三是以信息互通机制共融。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指派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尤其在协同监督推进中,双方及时互通各环节、各阶段监督信息及重点工作安排,做到两种监督贯通协调工作配合顺畅、无缝衔接。


四是以问题互移机制共督。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经政协相关委室梳理汇总逐级呈报审批后,及时移交纪委监委处置。同时根据民主监督工作需要,纪委监委定期将信访反映、日常监督、专项治理等过程中处置的有关问题向政协常委会或协同履职监督小组通报。


五是以成果互享机制共惠。协同监督结果经双方会商研究,向被监督单位发放《协同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单》,一般在收到反馈单20日内向政协、纪委报送落实情况。监督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党领导政协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增进实效聚力,催生民主监督与专责监督贯通协同聚变效应

一是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坚持让政协委员“唱主角”,深化“基层吹哨 政协报到”机制,整合推进委员“三访三助”聚力行动,通过监督力量、履职触角双下沉,形成从党内到党外、委员到界别群众聚识共为的工作格局。


二是扩大群众参与范围。以下沉的政协委员、纪检干部为主导,充分运用协商交流会、民情恳谈会等载体,积极邀请界别群众以及监督事项涉及的利益群体参加监督活动,不断提升协同监督的群众参与面和影响力。


三是保障委员监督权利。对阻挠政协委员参与协同监督或对委员实施打击报复的,纪委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惩处。同时鼓励委员以政协提案、调研报告、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种形式,向党委政府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四是提升成果转化效度。进一步完善履职成果转化制度,构建“一个议题、一支队伍、一抓到底”的工作模式,持续加强对“两张清单”(监督履职清单、整改反馈清单)和“一份报告”(协同监督建议报告)落实情况和办理效果的跟踪问效,不断提高监督成果的落实转化率,协力共奏民主监督与专责监督贯通协同的“交响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