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更好坚持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温州实际,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就加强新时代我市人民政协党的建设提出意见。
一、准确把握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意见》指出,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对于更好坚持人民政协这一制度安排,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新型政党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巩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长期执政地位,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意见》强调,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人民政协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发挥各级政协党组在政协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政协组织中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全市政协系统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人民政协在新时代的新方位新使命,有力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切实把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实下去,把全市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共同为续写新时代温州创新史,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而奋斗。
二、加强政治建设,切实担负起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政治责任
《意见》要求,各级政协党组要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政协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不断增强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全面肩负起实现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把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
各级政协党组要尊崇党章,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党组的民主生活会,过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意见》指出,认真落实党的统一战线工作要求,各级政协党组要引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深刻认识人民政协是一个政治共同体,必须共同落实党中央的领导和要求,在道路、方向、目标上形成统一意志和步调。建立健全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经常性联系制度,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及时了解统一战线内部思想动态,把强化敏感点、风险点、关切点上的思想政治引领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固守政治底线的定力和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的能力,团结更多的人。
三、加强思想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意见》要求,各级政协党组要更加突出理论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持和创新学习制度,健全以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会议集体学习和全市政协主席读书会、政协干部与政协委员学习培训等相配套的学习制度体系,办好机关(委员)讲坛、政协杂志、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 APP、媒体专栏等常态化学习平台,把学习教育同视察考察、专题调研等履职实践结合起来,推动学习全覆盖。
四、加强组织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意见》要求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完善政协党的组织设置。市县两级政协设立机关党组,健全政协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和机关党(总)支部的组织体系,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实行党员委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办法,组织和引导党员委员自觉接受政协党组织教育管理和参加政协党组织活动、进行党性锻炼。各级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和重要视察考察调研、集中学习培训、团组出访等活动中,要设立临时党组织。
各级政协机关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接受本级政协党组的领导。政协党组和机关党组要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加强基层党建。探索建立政协党组成员联系相关界别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探索建立联系无党派人士界、宗教界委员机制。发挥专门委员会基础性作用,以专门委员会为依托开展党的工作。
《意见》强调,要把加强委员队伍建设作为政协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各级政协党组要协助同级党委健全完善委员协商推荐、考察公示及退出机制,严把委员队伍政治关、素质关。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提高委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制定委员守则,探索委员提交年度书面履职报告制度,完善委员履职综合考评,优化履职管理。健全政协专门委员会、界别对口联系党政部门制度,完善年度履职清单,加强智库建设,推行委员列席政协常委会会议,建立网上议政厅、“掌上政协”移动履职平台等,为完成好“委员作业”创造条件。
五、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改进作风
《意见》强调,各级政协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办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要切实按照省委“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要求,夯实政协履职的调查研究基础,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目标导向,体现政协特色,强化精品意识,改进方式方法,扩大调研开放度,增强走基层的脚力、看问题的眼力、谋事情的脑力、建真言的笔力。健全调研课题遴选、统筹协调、研究论证、成果转化、绩效评估等机制,严格控制团组规模,优化队伍组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提高调研质量。
《意见》要求,各级政协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要密切同政协委员的联系,发挥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政协党组成员联系走访约谈委员制度以及接待和处理委员来信来访制度,完善政协党组成员到基层调研听取住当地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联系政协专门委员会和界别等制度。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的途径方法,坚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探索“委员会客厅”“委员工作室”等联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新渠道,探索“请你来协商”等协商于民、协商为民新平台,通过协商增进共识、汇集民智、凝聚力量,把党的主张变为群众自觉行动。
六、加强纪律建设,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意见》要求,各级政协党组织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开展忠诚教育,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活动,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主义、码头文化,决不允许对党中央阳奉阴违做两面人、搞两面派、搞“伪忠诚”。
各级政协党组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督促检查,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的督查问责机制,每年至少向同级党委作一次全面工作报告,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常委会工作报告、全体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政协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和重要工作等要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传达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及执行党的重要指示和决定的情况要专题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
《意见》强调,各级政协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期开展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自查,认真贯彻落实推进清廉温州建设各项要求,自觉把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工作,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七、切实加强对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
《意见》指出,各级党委要把政协党建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一体推进;各级政协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要形成推动政协党的建设工作强大合力。各级党的纪检机关和组织、宣传、统战、机关工委等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同级政协党组织的联系配合,共同做好政协党的工作。要把政协干部培养选拔交流管理使用纳入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重视政协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增强政协党务工作力量。各级政协党组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政协特色,积极探索创新,切实以党的建设推动新时代我市政协工作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