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主义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内容与形式的矛盾统一体。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内容,与之相适应的有利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内容展开的基本形式应该是提建议。包括通过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题会议等途径提口头建议,通过提案、建议案、社情民意信息、调研报告、视察报告等载体提书面建议。虽然有时也运用意见的形式,但意见是对对方方案原则不认可的表达形式,通常由决策参与者所为。建议是对对方方案原则认可基础上的补充和修改,通常由非决策参与者所为。一般情况下,县级政协运用建议更加贴切,也有利于营造和谐氛围。先看政治协商,在基层政协,内部需要协商的事务并不多,大多是党委政府同各民主党派、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也就是说,协商主体一方是党政领导,一方是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前者起主导作用,后者起协同作用。政协只是提供渠道和平台,或者以后者的身份发表见解。再看民主监督,政协协商式监督不同于权力监督、司法监督和党政机关内部的纪律监督,不具有约束力。是否接受监督,是否采纳建言,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被监督者的觉悟,也与监督者方法态度有关。运用建议及建议形式的观点,容易在创造友好的氛围中被接受。人民政协的参政协政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的拓展和延伸,适宜同类表达方式。由此可见,县级政协履行职责的主要形式是提建议。虽然提建议时通常需要反映相关情况,但这是为所提建议作论据的。
建议的生命力在于精准。如果所提建议情况失真,观点偏差,非但没有参考价值,而且对党政工作起到干扰甚至破坏作用。县级政协及其委员应当着力把握四个精准:一是政治方向精准。对中央大政方针和同级党委已经作出的决策共同发声。党委确定的目标是过河,政协不可在要不要过河的问题上讨论争议,拨弄是非、分散力量。而应当在架桥或造船,在何处架桥或造多大的船等过河涉及的具体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二是视野焦距精准。建议太宏观宽泛,尽讲些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正确废话,非但没有实际价值,而且耽误党政领导回应互动时间,损害政协影响力。建议太微观,深入某些专业技术领域或涉及某些个人及小团体利益,也偏离政协职能。比如一些地方政协搞不少学术研究的东西,茶文化研究、建筑文化研究、书法研究,属于不务正业,劳民伤财,事实上出不了成果。我们鼓励有一技之长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参与学术或娱乐活动,但不属政治协商范畴。县级政协应当聚焦同级党委政府的职能,在公共政策、发展规划、要素配置、民生实事和建设项目安排等方面深入研究,提出真知灼见。三是建言内容精准。尽量体现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建议,并能经得起历史检验。按照这样的要求,必须做到“三勤”:勤学习,掌握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和相关业务知识,上接天线;勤调研。熟知民间冷暖,群众所思所求,下接地气;勤思考。强化全局观点和系统思维,把握事物因果关系和发展规律,增强预见能力。四是语言表达精准。多称我们,少称你们,多用设问,少用质问,多些理性,少些偏执;先体谅,后建议;先表扬,后鞭策;先理解,后批评。做到实事求是,合法依章。胸怀坦荡,从善如流。商以求同,协以成事。